| 私营投资促进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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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2 15:03 文章来源:泊头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作为一个私营组织,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发现,与哥斯达黎加政府组织发展工作关系比较艰难。政府官员没有参与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高层管理,例如1987年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的董事会里没有政府代表参加。该机构,正如其名称所言,在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方面不如其投资促进工作的其它方面那么成功。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该机构没有政府或准政府投资促进机构与负责审批等工作的政府部门的那种关系,也可能是由于它的评估架构可能只奖励吸引厂商的工作。
1987年,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采取步骤来加强与哥斯达黎加政府不够密切的关系。当年,该机构与外交部签署了一个为期两年的合作协议,使得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在海外的投资促进官员在与外国政府交往中获得了官方身份。
在此协议中,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不情愿地同意了一项规定,即利用驻世界上某些国家/地区的外交人员作为兼职的投资促进人员。根据这个协议,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需要从哥斯达黎加外交部招聘一些雇员,将他们培训成为投资促进人员。这些人员将常驻在派驻6个国家的使馆的投资促进处。这些新设立的海外办公室将补充该机构现有的“单独的”投资促进办事处。这些雇员将获得投资促进预算资金以及通讯设备,如个人电脑和传真机,使得他们可以纳入到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的信息网络之中。为了激励他们的绩效,这些投资促进人员的经济奖励将与他们吸引带来哥斯达黎加的外国投资者进行挂钩。如果他们的工作超出平均水平,获得的奖金就能将驻外工资翻一倍。这些促进人员将向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的地区促进负责人汇报,这位负责人然后把本地区的所有办事处(包括设在大使馆的办公室)的结果每季度报告给设在圣何塞的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总部。1988年的初步评估表明,该试验并不是特别成功。
尽管哥斯达黎加政府的不同部门和私营部门都认为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取得了成功,但是政府里许多人都认为,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架构并不是投资促进最理想的安排,哥斯达黎加政府应该更多地参与哥斯达黎加在海外的促进工作。
哥斯达黎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案例,其资金全部由美国国际援助署提供,这是由于美国在整个中美洲,尤其是哥斯达黎加的地缘政治目标所决定了的。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理论上,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可以对投资促进工作提供资金,而让一个私营组织来进行管理。实际上,在80年代,许多以往由政府管理的活动被私营化的情况迅猛上升。然而,在实践中,政府出钱、私人控制在许多国家都不可能被接受。如果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的资金来源不是本国政府之外的其它来源,其受到的压力就可能无法承受。
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的经验的确说明,由私营组织负责投资促进可能造成完成公共层面的促进工作的能力下降(成本),同时相应地也会带来完成私营层面的促进工作的能力上升(益处上升)。政府组织的优势和劣势正好相反。但是,我们研究的准政府组织似乎为投资促进功能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妥协:与私营组织相比,它们能够更好地承担适合公共部门组织的促进任务,但是它们也能够获得承担那些与私营部门活动(包括海外营销这个重要功能)更相似的投资活动层面所需要的技能和能力。
在抽样中,有一个机构之所以成立,是因为针对投资促进是一种可能需要一个非传统架构的非传统政府功能,作出了一个更为激进的反应。
1987年,作为哥斯达黎加的投资促进机构,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是一个私营组织,与任何部委或其它政府组织既没有直接关系,也不向其汇报。但是,在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并非一直是完全由私营部门进行的。1982年,作为哥斯达黎加境内“私营部门发展动议”的一部分,美国国际援助署试图在哥斯达黎加开始投资促进功能。美国国际援助署协助成立了两个组织,授权它们促进外商投资:一个是私营组织,即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另一个是直到1986年以前还是准政府组织的MINEX。在1982年至1984年期间,二者吸引投资的工作都未取得成功。
及至1984年,由于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和MINEX的投资吸引工作缺乏成功,人们开始在寻找能够对哥斯达黎加的投资促进方案提供指导的投资促进专家,结果当年一位来自爱尔兰工业发展局的咨询专家来到哥斯达黎加,开始就投资促进方式提出建议。他建议,采取一个主要依靠对某些确定为目标的厂商进行积极的销售的方式。爱尔兰工业发展局的这位咨询专家起初还试图通过MINEX来执行他的针对确定目标进行投资促进的方式。但是,这个组织有些犹豫,结果整个投资促进方案转移到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这个机构的投资促进经验表明,完全将投资促进功能放在公共部门之外,既有一些潜在的优势,也有一些潜在的劣势。
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能够吸引高素质、有动力的雇员并让雇员保持高水平的生产率。其部分原因是该组织能够支付有吸引力的工资以及提供优厚的经济奖励。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雇员的工资至少是政府雇员的3-4倍。只要绩效高于平均水平,在海外常驻的促进官员可以得到相当于基础工资13%的奖金。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还比通常的政府组织拥有更多的雇员招聘、解聘权。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哥斯达黎加投资促进计划的雇员低于期望值,就被解雇或者重新安排工作。由于可以解雇绩效差的雇员,加之有价值的经济刺激的积极补充,使得生产率水平较高,常驻海外的促进员工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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